中国发电设备制造业发展历史和现状
综合能力考核表详细内容
中国发电设备制造业发展历史和现状
资料来源:机械工业信息中心
出版日期:2002-5-29
资料类型:免费资料
销售价格: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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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是一个关系到中国与世界经济的融入方式和程度、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和实施、中国国际地位和经济安全确立的战略问题。进入WTO以后,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不仅由中国自己来开发,而且还必须有条件地开放给世界,让世界各国共同参与开发。分析"入世"影响,研究探讨加入WTO对中国产业发展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如何趋利避害,提出对策措施建议,是当前举国上下所关心的问题。
机械装备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体现综合实力的战略性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起着装备国民经济各部门的重要作用。发电设备产业,包括火电、水电、核电,是我国机械装备工业的重中之重,对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要求不断发展的电力工业至关重要。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到今天已经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的技术实力,为装备我国电力工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在国际市场上也具备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同时,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与国际先进水平仍然存在差距,特别是在科技含量更高的高效、先进、大容量、高参数、环保性能好的发电设备方面更存在很大差距。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企业也存在诸如产品结构不合理、技术创新能力弱、企业负担重等一系列问题,企业综合竞争实力相对不强。我国加入WTO以后,发电设备企业将面临新的竞争环境。如何正确分析、估量加入WTO对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的影响及带来的发展机遇,国家和企业怎样主动采取措施,尽早防范,趋利避害,引导、促进我国发电设备制造民族工业健康成长,是一个十分重要而迫切的问题。
一、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现状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发电设备制造业已经形成相当规模,建立起实力比较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基本具备了向我国电力工业提供重大装备的能力,同时还能为军工、船舶、石化、环保等提供重大装备,为我国社会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发电设备制造业是我国机械行业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
(一)从无到有,创建民族工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装备电厂的主要发电设备基本上依靠国外进口,国内仅曾零星仿造过少量小容量发电设备的零部件。建国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发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建立生产基地,引进技术,培养人才,逐步建立起我国的发电设备制造工业体系。1951年就着手筹建哈尔滨电机厂。1952年8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正式批准在哈尔滨、上海分别兴建两套发电设备主机生产基地。
1958年在四川德阳新建了德阳水力发电设备厂(后改名为东方电机厂)。60年代初期,大三线建设拉开帷幕。1965年决定扩建东方电机厂,产品大纲调整为大电机与水火电并举。1966年开始兴建东方锅炉厂和东方汽轮机厂。到70年代,东方基地三大动力与上海、哈尔滨基地一并成为我国三大发电设备制造基地。
为了满足我国发电设备需求,于五十年代还在中南地区兴建另一个大型电站锅炉生产基地武汉锅炉厂,和60年代初建成的北京重型电机厂一起成为北京(武汉)大型火力发电设备制造基地。
在"六五"期间,为了进一步加强电站设备的成套供应和服务,发挥整体优势,以上海、哈尔滨、东方三大基地的主机厂为基础,先后组建了上海电气联合公司(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哈尔滨电站设备成套公司(现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和东方电站成套设备公司(现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至此,我国发电装备制造已拥有3个大型电气集团和北京(武汉)制造基地,还有一批中小型水、火电设备制造企业和电站辅机专业制造厂以及比较完善的科研和测试基地,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发电设备制造工业体系,保证了我国电力工业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国产发电设备升级换代
数十年来,我国发电设备经历了多次升级换代,设备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取得了长足进步。
50年代初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创建时期,上海基地引进了原捷克斯洛伐克中压0.6万kW~1.2万kW火电机组制造技术,哈尔滨基地从原苏联引进了中压2.5万kW~5万kW火电机组制造技术,奠定了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的基础。50年代末仿制2.5万kW~10万kW高压发电机组,1960年已形成2.5万kW~5万kW机组批量生产能力,并制造出我国第一台10万kW火电机组。
1966年至1976年的10年,是向大容量、高参数机组发展时期。这期间还为30万kW及以下机组的研制和60万kW机组的预研做了大量工作。1969年,上海基地制成了12.5kW万kW中间再热超高压机组,哈尔滨基地制成20万kW超高压机组。东方基地也于1975年制成第一套超高压20万kW火电机组,同年又进一步向开发双缸双排汽30万kW机组攀登。上海基地于1971年制成国内第一套亚临界压力30万kW机组。上海、哈尔滨基地还各自在研究开发亚临界60万kW汽轮发电机组和2050t/h(60万kW)锅炉,初步完成产品设计,为进一步开发60万kW机组奠定了基础。这时期我国火电设备制造技术逐步突破50年代原苏联和捷克的技术,更广泛地借鉴世界先进工业国家的新技术,研究开发更适合我国国情的新产品。
1976年至今,是大功率发电机组上等级、上水平时期。首先是10万kW~30万kW国产机组的完善化,解决"大跃进"和"文革"期间自行设计制造的10万kW以上机组投运后暴露的质量问题、平均可用系数很低等问题。其次是引进大型火电机组设计、制造技术。1981年引进美国西屋电气公司和燃烧工程公司全套30万kW、60万kW主机制造技术及购买部分零部件,上海、哈尔滨、四川基地及有关辅机厂和研究所派数百名技术人员去美国西屋公司学习。在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基础上,经过5年多的共同努力,上海和哈尔滨先后制成引进型亚临界30万kW和60万kW火电机组各一套。通过大规模引进技术,使国产大容量火电机组的技术经济指标和成套能力在较短时间内有了很大提高。第三是新一代国产10万kW~30万kW大机组诞生。1978年北京重型电机厂研制成功具有较好调峰性能的我国首台单缸10万kW高压冷凝式汽轮机。东方研制的首台30万kW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锅炉,于1985年成功投运。东方试制的首台新型30万kW亚临界汽轮发电机组也于1987年成功投运。第四是采取合作生产、合资方式引进技术,发展大容量、高参数发电机组。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与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株式会社于90年代初合作设计、合作生产亚临界60万kW汽轮发电机组,并已有2套机组成功投入商业运行。通过合作,东方全面掌握了日立公司具有当今世界先进水平的60万kW等级汽轮发电机组设计、制造技术。上海汽轮机厂、上海电机厂也于1995年与美国西屋公司全面合资,生产30万kW~130万kW汽轮发电机组。东方锅炉厂于1996年与日本巴布科克日立公司、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三方共同投资组建东方日立锅炉有限公司。北京重型机电厂与法国阿尔斯通公司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合作生产33万kW等级汽轮发电机组。
水电方面,几十年来通过自行研制、国外合作、引进技术,已实现从生产中小水电产品到生产各类大型水电机组的转变,产品得到了升级换代。国产葛州坝17万kW、龙羊峡32万kW、李家峡40万kW、二滩55万kW等大型机组陆续成功投运,现正在合作制造三峡70万kW机组。我国已进入水电机组制造世界先进行列。
(三)、三大集团"三足鼎立"
八十年代中期,我国企业处于从生产型转 轨为生产经营型,走入市场经济的启动期。在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发展的形势下,发电设备产业结构组织有了新的发展,相继成立了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和上海电气联合公司,形成了国内发电设备产业的集团优势。三大公司实行国家计划单列,占整个机电工业计划单列集团公司数的1/3。
三大电站设备制造集团公司1990年发电设备产量已占全国总产量的65.3%,产值占全国的80%。其中水轮发电机组产量东电、哈电两集团占全国的81%,产值占74%(上电集团当时不生产水电机组)。发电设备制造企业集团的组建,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形成了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三足鼎立"的格局。目前,哈尔滨、上海和东方三大动力集团的大型发电设备能力占全国总生产能力的80%以上。
(四)、发挥电力工业"装备部"重要职能
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努力,中国发电设备制造业正逐步建成了综合实力比较雄厚的设计制造体系,形成了"大中小"、"水火核"并举的良好格局,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日趋明显,为国民经济主要部门--电力工业提供了大量发电设备,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作出了巨大贡献。行业中的关键骨干企业堪称国家的宝贝,是名符其实的电力工业装备部。
从生产能力看,随着引进30万kW、60万kW火电机组制造技术,并通过"六五"、"七五",特别是"八五"技术改造,进一步填平补齐,并与国外厂商合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管理办法和关键设备,现已形成大型火电设备1200万kW以上的生产能力,加上中小型火电设备厂,则年生产能力已超过1500万kW。水电生产能力实际已达500万kW,大型水电机组生产能力主要分布在东方和哈尔滨,各占50%,中小型机组则分布于十几个厂家。到三峡机组开始制造时(2001年),仅东电一家生产能力就将达到200万kW。总之,我国发电设备制造行业每年能为国家提供2000多万kW的水、火电发设备,基本满足我国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
从电力工业的增长及我国发电设备产量的增长角度,更能说明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对国民经济的重大贡献。我国自1882年有电以来,到新中国成立的前67年时间里,发电装机仅有185万kW。建国后,对作为基础产业的电力工业,国家不断加大投入,促进了电力工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的20年中更加快速发展。截止到1999年末全国装机已达到2.94亿kW。我国的装机容量与发电量均已跃居世界第2位,仅次于美国。在电力工业迅猛发展的过程中,国产发电设备起到了关键作用。我国发电设备产量1998年为1548万kW,其中火电1163万kW。发电设备的产量逐年递增,保证了我国电力工业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仅以截止1997年底为例,全国发电装机容量为2.54亿kW,同期我国国产发电设备产量累计为2.4亿kW,扣除出口国产机组,国产发电设备占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81%,足以说明我国发电设备制造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作出的巨大贡献。
(五)、制造企业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
首先,国家管理体制的变革,促进了发电设备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发电设备是属于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重大装备,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当中,一直是按指令性计划管理,生产任务由国家统一安排分配。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制定了合同法,发电设备方面也按合同法要求颁布了发电设备签订合同的办法,逐步形成了技术与商务条款不可分割的奖惩条款,促进了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这是发电设备由分配制走向合同制方面的大尝试,虽然没能完全摆脱计划的范畴,但总算进了一大步。在合同鉴证的基础上开展招议标制,是我国发电设备管理的又一重大改革。1986年黄台、德州项目设备招标的开展,为进一步开展招议标制打下基础。1995年以湘潭电厂为起点推行新的招投标制,制定投议标办法,付款方式由1:2:3:3:1转变至1:8:1,逐步向国际接轨。1997年又颁布执行《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暂行办法》,使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又进一步发展。发电设备招投标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通过规范、有效的竞争,才能逐步建立和维护发电设备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从成本、质量、交货期、服务等各个方面加强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当前,发电设备已基本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经营,参加竞争,企业间的竞争已经变成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竞争。
其次,通过参与利用外资项目,进一步提高了国内发电设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电力工业利用外资有很大发展,许多项目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海外协力基金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还有一些项目是利用外国财团直接投资。利用外资项目一律按照诸如《世行采购导则》等国际通行规则实行公开竞争性招标采购各项主要设备。而且,这类项目的招标多是采用分岛成套招标,不象国内内资项目一样由业主分别向锅炉厂、汽轮机厂、发电机厂采购三大主机,招标还包括设计和设备成套。邀请投标的对象也不仅仅限于国内企业,而往往是世界各大知名企业诸如通用电气、西门子、ABB等同时参与竞标。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企业或单独投标,或与国外公司以联合体的方式合作投标,经过了许多锻炼,也取得了很大成绩。比如,东方电气集团公司90年代初就与日本伊藤忠商社和日立公司一道参与国际公开竞争性投标,取得了世行贷款河南首阳山2×30万kW电站汽轮发电机岛项目,包括汽轮机、发电机及汽机岛所有辅助设备,并通过自己单独投标获得该电站锅炉岛合同,我方获得合同金额就达1亿多美元,1994年又与日立公司联合投标,取得日本海外协力基金贷款的湖北鄂州2×30万kW项目,1999年还与日立公司一道赢得了世界银行贷款的内蒙古托克托×60万kW火电机组项目。通过国际竞争性投标取得这些项目,并按国际惯例顺利执行这些合同,锻炼造就了一批熟悉国际规则的企业管理和经营人才,提高了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环境的能力,并为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此外,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经营机制转换正逐步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电设备制造企业通过建立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等工作,企业的经营机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发电装备三大集团均为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及国家试点的企业集团。国家在80年代中期就赋予了这些集团外贸经营权、境外工程承包权,批准成立了自己的进出口公司,建立了财务公司。后来又给了省级外事审批权。东方集团已有东电、东锅两家上市公司,其中东电是国家首批在香港上市企业;上电集团的汽轮机厂和发电机厂已和美国西屋公司全面合资,中方占股75%;哈电集团已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并已上市。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发电装备企业已初步建立起了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经营机制,培育出了一批素质较高、有一定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取得了发展和进步,形成了一批基本适应市场体制、适合各自企业特点、整体管理水平较高且行之有效的管理创新成果。各企业经营权力得到加强,能够自觉、自主地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组织生产、销售、管理等一系列经营,企业的整体素质与活力明显比原来增强,在市场竞争中逐步显示出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六)、发电设备成套出口已具一定优势
80年代初期我国成套出口巴基斯坦单机容量21万kW超高压火电机组,为我国大型电站设备成套出口开创先例。发电设备在"八五"期间出口创汇有较大提高出口企业的面也有所扩大,除了东方、上海、哈尔滨和北京几大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都有产品出口外,其他发电设备生产企业如武汉锅炉厂、杭州锅炉厂、无锡锅炉厂、上海电站辅机厂也有少量出口。"八五"期间出口金额35.92亿元,出口交货量汽轮机最高为东方汽轮机厂,达1.83亿元;锅炉最高为东方锅炉厂,达5.68亿元,其次是上海锅炉厂,2.67亿元。
发电设备出口取得这样的成绩,说明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已具备一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至目前为止,我国出口的最大火电机组为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向伊朗出口的4套32.5万kW火电机成套机组,最大的水电机组为东电厂出口叙利亚迪士林电站的4台10.9万kW成套机组。通过国际工程承包带动大型成套机电设备出口,是目前国家的鼓励方向,这对带动国内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出口产品结构调整,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是我国发电设备制造集团中在国际市场上最活跃的企业,在国外许多项目的国际性投标中取得骄人的业绩,已连续多年被美国权威杂
中国发电设备制造业发展历史和现状
资料来源:机械工业信息中心
出版日期:2002-5-29
资料类型:免费资料
销售价格: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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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是一个关系到中国与世界经济的融入方式和程度、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和实施、中国国际地位和经济安全确立的战略问题。进入WTO以后,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不仅由中国自己来开发,而且还必须有条件地开放给世界,让世界各国共同参与开发。分析"入世"影响,研究探讨加入WTO对中国产业发展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如何趋利避害,提出对策措施建议,是当前举国上下所关心的问题。
机械装备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体现综合实力的战略性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起着装备国民经济各部门的重要作用。发电设备产业,包括火电、水电、核电,是我国机械装备工业的重中之重,对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要求不断发展的电力工业至关重要。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到今天已经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的技术实力,为装备我国电力工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在国际市场上也具备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同时,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与国际先进水平仍然存在差距,特别是在科技含量更高的高效、先进、大容量、高参数、环保性能好的发电设备方面更存在很大差距。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企业也存在诸如产品结构不合理、技术创新能力弱、企业负担重等一系列问题,企业综合竞争实力相对不强。我国加入WTO以后,发电设备企业将面临新的竞争环境。如何正确分析、估量加入WTO对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的影响及带来的发展机遇,国家和企业怎样主动采取措施,尽早防范,趋利避害,引导、促进我国发电设备制造民族工业健康成长,是一个十分重要而迫切的问题。
一、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现状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发电设备制造业已经形成相当规模,建立起实力比较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基本具备了向我国电力工业提供重大装备的能力,同时还能为军工、船舶、石化、环保等提供重大装备,为我国社会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发电设备制造业是我国机械行业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
(一)从无到有,创建民族工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装备电厂的主要发电设备基本上依靠国外进口,国内仅曾零星仿造过少量小容量发电设备的零部件。建国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发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建立生产基地,引进技术,培养人才,逐步建立起我国的发电设备制造工业体系。1951年就着手筹建哈尔滨电机厂。1952年8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正式批准在哈尔滨、上海分别兴建两套发电设备主机生产基地。
1958年在四川德阳新建了德阳水力发电设备厂(后改名为东方电机厂)。60年代初期,大三线建设拉开帷幕。1965年决定扩建东方电机厂,产品大纲调整为大电机与水火电并举。1966年开始兴建东方锅炉厂和东方汽轮机厂。到70年代,东方基地三大动力与上海、哈尔滨基地一并成为我国三大发电设备制造基地。
为了满足我国发电设备需求,于五十年代还在中南地区兴建另一个大型电站锅炉生产基地武汉锅炉厂,和60年代初建成的北京重型电机厂一起成为北京(武汉)大型火力发电设备制造基地。
在"六五"期间,为了进一步加强电站设备的成套供应和服务,发挥整体优势,以上海、哈尔滨、东方三大基地的主机厂为基础,先后组建了上海电气联合公司(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哈尔滨电站设备成套公司(现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和东方电站成套设备公司(现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至此,我国发电装备制造已拥有3个大型电气集团和北京(武汉)制造基地,还有一批中小型水、火电设备制造企业和电站辅机专业制造厂以及比较完善的科研和测试基地,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发电设备制造工业体系,保证了我国电力工业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国产发电设备升级换代
数十年来,我国发电设备经历了多次升级换代,设备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取得了长足进步。
50年代初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创建时期,上海基地引进了原捷克斯洛伐克中压0.6万kW~1.2万kW火电机组制造技术,哈尔滨基地从原苏联引进了中压2.5万kW~5万kW火电机组制造技术,奠定了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的基础。50年代末仿制2.5万kW~10万kW高压发电机组,1960年已形成2.5万kW~5万kW机组批量生产能力,并制造出我国第一台10万kW火电机组。
1966年至1976年的10年,是向大容量、高参数机组发展时期。这期间还为30万kW及以下机组的研制和60万kW机组的预研做了大量工作。1969年,上海基地制成了12.5kW万kW中间再热超高压机组,哈尔滨基地制成20万kW超高压机组。东方基地也于1975年制成第一套超高压20万kW火电机组,同年又进一步向开发双缸双排汽30万kW机组攀登。上海基地于1971年制成国内第一套亚临界压力30万kW机组。上海、哈尔滨基地还各自在研究开发亚临界60万kW汽轮发电机组和2050t/h(60万kW)锅炉,初步完成产品设计,为进一步开发60万kW机组奠定了基础。这时期我国火电设备制造技术逐步突破50年代原苏联和捷克的技术,更广泛地借鉴世界先进工业国家的新技术,研究开发更适合我国国情的新产品。
1976年至今,是大功率发电机组上等级、上水平时期。首先是10万kW~30万kW国产机组的完善化,解决"大跃进"和"文革"期间自行设计制造的10万kW以上机组投运后暴露的质量问题、平均可用系数很低等问题。其次是引进大型火电机组设计、制造技术。1981年引进美国西屋电气公司和燃烧工程公司全套30万kW、60万kW主机制造技术及购买部分零部件,上海、哈尔滨、四川基地及有关辅机厂和研究所派数百名技术人员去美国西屋公司学习。在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基础上,经过5年多的共同努力,上海和哈尔滨先后制成引进型亚临界30万kW和60万kW火电机组各一套。通过大规模引进技术,使国产大容量火电机组的技术经济指标和成套能力在较短时间内有了很大提高。第三是新一代国产10万kW~30万kW大机组诞生。1978年北京重型电机厂研制成功具有较好调峰性能的我国首台单缸10万kW高压冷凝式汽轮机。东方研制的首台30万kW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锅炉,于1985年成功投运。东方试制的首台新型30万kW亚临界汽轮发电机组也于1987年成功投运。第四是采取合作生产、合资方式引进技术,发展大容量、高参数发电机组。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与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株式会社于90年代初合作设计、合作生产亚临界60万kW汽轮发电机组,并已有2套机组成功投入商业运行。通过合作,东方全面掌握了日立公司具有当今世界先进水平的60万kW等级汽轮发电机组设计、制造技术。上海汽轮机厂、上海电机厂也于1995年与美国西屋公司全面合资,生产30万kW~130万kW汽轮发电机组。东方锅炉厂于1996年与日本巴布科克日立公司、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三方共同投资组建东方日立锅炉有限公司。北京重型机电厂与法国阿尔斯通公司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合作生产33万kW等级汽轮发电机组。
水电方面,几十年来通过自行研制、国外合作、引进技术,已实现从生产中小水电产品到生产各类大型水电机组的转变,产品得到了升级换代。国产葛州坝17万kW、龙羊峡32万kW、李家峡40万kW、二滩55万kW等大型机组陆续成功投运,现正在合作制造三峡70万kW机组。我国已进入水电机组制造世界先进行列。
(三)、三大集团"三足鼎立"
八十年代中期,我国企业处于从生产型转 轨为生产经营型,走入市场经济的启动期。在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发展的形势下,发电设备产业结构组织有了新的发展,相继成立了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和上海电气联合公司,形成了国内发电设备产业的集团优势。三大公司实行国家计划单列,占整个机电工业计划单列集团公司数的1/3。
三大电站设备制造集团公司1990年发电设备产量已占全国总产量的65.3%,产值占全国的80%。其中水轮发电机组产量东电、哈电两集团占全国的81%,产值占74%(上电集团当时不生产水电机组)。发电设备制造企业集团的组建,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形成了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三足鼎立"的格局。目前,哈尔滨、上海和东方三大动力集团的大型发电设备能力占全国总生产能力的80%以上。
(四)、发挥电力工业"装备部"重要职能
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努力,中国发电设备制造业正逐步建成了综合实力比较雄厚的设计制造体系,形成了"大中小"、"水火核"并举的良好格局,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日趋明显,为国民经济主要部门--电力工业提供了大量发电设备,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作出了巨大贡献。行业中的关键骨干企业堪称国家的宝贝,是名符其实的电力工业装备部。
从生产能力看,随着引进30万kW、60万kW火电机组制造技术,并通过"六五"、"七五",特别是"八五"技术改造,进一步填平补齐,并与国外厂商合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管理办法和关键设备,现已形成大型火电设备1200万kW以上的生产能力,加上中小型火电设备厂,则年生产能力已超过1500万kW。水电生产能力实际已达500万kW,大型水电机组生产能力主要分布在东方和哈尔滨,各占50%,中小型机组则分布于十几个厂家。到三峡机组开始制造时(2001年),仅东电一家生产能力就将达到200万kW。总之,我国发电设备制造行业每年能为国家提供2000多万kW的水、火电发设备,基本满足我国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
从电力工业的增长及我国发电设备产量的增长角度,更能说明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对国民经济的重大贡献。我国自1882年有电以来,到新中国成立的前67年时间里,发电装机仅有185万kW。建国后,对作为基础产业的电力工业,国家不断加大投入,促进了电力工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的20年中更加快速发展。截止到1999年末全国装机已达到2.94亿kW。我国的装机容量与发电量均已跃居世界第2位,仅次于美国。在电力工业迅猛发展的过程中,国产发电设备起到了关键作用。我国发电设备产量1998年为1548万kW,其中火电1163万kW。发电设备的产量逐年递增,保证了我国电力工业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仅以截止1997年底为例,全国发电装机容量为2.54亿kW,同期我国国产发电设备产量累计为2.4亿kW,扣除出口国产机组,国产发电设备占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81%,足以说明我国发电设备制造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作出的巨大贡献。
(五)、制造企业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
首先,国家管理体制的变革,促进了发电设备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发电设备是属于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重大装备,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当中,一直是按指令性计划管理,生产任务由国家统一安排分配。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制定了合同法,发电设备方面也按合同法要求颁布了发电设备签订合同的办法,逐步形成了技术与商务条款不可分割的奖惩条款,促进了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这是发电设备由分配制走向合同制方面的大尝试,虽然没能完全摆脱计划的范畴,但总算进了一大步。在合同鉴证的基础上开展招议标制,是我国发电设备管理的又一重大改革。1986年黄台、德州项目设备招标的开展,为进一步开展招议标制打下基础。1995年以湘潭电厂为起点推行新的招投标制,制定投议标办法,付款方式由1:2:3:3:1转变至1:8:1,逐步向国际接轨。1997年又颁布执行《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暂行办法》,使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又进一步发展。发电设备招投标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通过规范、有效的竞争,才能逐步建立和维护发电设备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从成本、质量、交货期、服务等各个方面加强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当前,发电设备已基本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经营,参加竞争,企业间的竞争已经变成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竞争。
其次,通过参与利用外资项目,进一步提高了国内发电设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电力工业利用外资有很大发展,许多项目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海外协力基金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还有一些项目是利用外国财团直接投资。利用外资项目一律按照诸如《世行采购导则》等国际通行规则实行公开竞争性招标采购各项主要设备。而且,这类项目的招标多是采用分岛成套招标,不象国内内资项目一样由业主分别向锅炉厂、汽轮机厂、发电机厂采购三大主机,招标还包括设计和设备成套。邀请投标的对象也不仅仅限于国内企业,而往往是世界各大知名企业诸如通用电气、西门子、ABB等同时参与竞标。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企业或单独投标,或与国外公司以联合体的方式合作投标,经过了许多锻炼,也取得了很大成绩。比如,东方电气集团公司90年代初就与日本伊藤忠商社和日立公司一道参与国际公开竞争性投标,取得了世行贷款河南首阳山2×30万kW电站汽轮发电机岛项目,包括汽轮机、发电机及汽机岛所有辅助设备,并通过自己单独投标获得该电站锅炉岛合同,我方获得合同金额就达1亿多美元,1994年又与日立公司联合投标,取得日本海外协力基金贷款的湖北鄂州2×30万kW项目,1999年还与日立公司一道赢得了世界银行贷款的内蒙古托克托×60万kW火电机组项目。通过国际竞争性投标取得这些项目,并按国际惯例顺利执行这些合同,锻炼造就了一批熟悉国际规则的企业管理和经营人才,提高了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环境的能力,并为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此外,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经营机制转换正逐步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电设备制造企业通过建立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等工作,企业的经营机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发电装备三大集团均为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及国家试点的企业集团。国家在80年代中期就赋予了这些集团外贸经营权、境外工程承包权,批准成立了自己的进出口公司,建立了财务公司。后来又给了省级外事审批权。东方集团已有东电、东锅两家上市公司,其中东电是国家首批在香港上市企业;上电集团的汽轮机厂和发电机厂已和美国西屋公司全面合资,中方占股75%;哈电集团已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并已上市。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发电装备企业已初步建立起了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经营机制,培育出了一批素质较高、有一定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取得了发展和进步,形成了一批基本适应市场体制、适合各自企业特点、整体管理水平较高且行之有效的管理创新成果。各企业经营权力得到加强,能够自觉、自主地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组织生产、销售、管理等一系列经营,企业的整体素质与活力明显比原来增强,在市场竞争中逐步显示出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六)、发电设备成套出口已具一定优势
80年代初期我国成套出口巴基斯坦单机容量21万kW超高压火电机组,为我国大型电站设备成套出口开创先例。发电设备在"八五"期间出口创汇有较大提高出口企业的面也有所扩大,除了东方、上海、哈尔滨和北京几大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都有产品出口外,其他发电设备生产企业如武汉锅炉厂、杭州锅炉厂、无锡锅炉厂、上海电站辅机厂也有少量出口。"八五"期间出口金额35.92亿元,出口交货量汽轮机最高为东方汽轮机厂,达1.83亿元;锅炉最高为东方锅炉厂,达5.68亿元,其次是上海锅炉厂,2.67亿元。
发电设备出口取得这样的成绩,说明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已具备一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至目前为止,我国出口的最大火电机组为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向伊朗出口的4套32.5万kW火电机成套机组,最大的水电机组为东电厂出口叙利亚迪士林电站的4台10.9万kW成套机组。通过国际工程承包带动大型成套机电设备出口,是目前国家的鼓励方向,这对带动国内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出口产品结构调整,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是我国发电设备制造集团中在国际市场上最活跃的企业,在国外许多项目的国际性投标中取得骄人的业绩,已连续多年被美国权威杂
中国发电设备制造业发展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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