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欧盟市场发展看电信准入与竞争状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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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欧盟市场发展看电信准入与竞争状态分析
从欧盟市场发展看电信准入与竞争状态分析 一、引言   1998年1月1日,在经过近10年的酝酿之后,欧盟电信运营市场全面开放。在此前后 ,欧盟委员会颁布一系列指令,确立了欧盟电信的管制框架,各国根据此框架对其国内 政策和管制规则进行调整。   在市场准入方面,欧盟要求成员国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任何企业都有权在其领土 范围内提供指令中规定的电信服务,并有权建立或者提供电信网络。在进行许可证发放 /授权时,要求:(1)只有在公众话音电话业务、公众电信网络,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或需要承担有关普遍服务或竞争保护特定义务等情况下,才能采用个别许可证(Individ ual Licence),否则都应进行一般性授权(General Licence/Authority):(2)许可/授权程序必须公开、非歧视、透明,并规定处理期限; (3)符合规定条件的运营商即应给予发放许可证;(4)只有涉及到频率有效利用或号码使 用时,才能对许可证数量进行限制;(5)许可证发放的收费只能用来弥补相关管理成本, 许可证收费也可根据确保稀缺资源有效利用所需要的费用来制定。   2003年7月开始实施的欧盟新电信管制框架,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的门槛,内容包 括:(1)只有在使用无线频率、号码资源使用有特别要求,或需要承担特定义务的情况下 ,才能采用个别许可证,否则均应采取一般性授权;(2)只有在需要时,才能附加特别要 求,或限制许可证数量;(3)需要限制使用权(许可证)数量时,选择的程序和标准必须透 明,并且遵守欧盟法律的基本原则;(4)许可证发放/授权收取的管理费用标准,只能根 据为弥补国家管制机构实际管理成本所需要的数额来制定。   在这样的准入框架下,自1998年市场全面开放后,大量新兴运营商进入欧盟电信市 场,与传统运营商展开激烈的竞争。本文将对6年来欧盟主要市场上的运营商数量、竞争 格局等情况进行分析。欧盟是电信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管制制度较为完备的地区,审视 其开放政策实施的结果,可从中得出对我国市场准入的一些启示。 二、欧盟市场准入与竞争状态分析   1.固定通信市场   (1)新兴运营商主要来源 移动市场受频率资源的限制,运营商数量有限,因此新兴运营商主要进入固定领域,安 装、管理和运营电信传输网络并提供公众网络业务(租用线)。他们主要来自:①欧盟各国 传统运营商相互进入对方市场;②各国原有的有线电视、自来水、电力公用事业部门在原 有设施的基础上转为公众运营;③欧盟以外国家(如美国)的运营商在欧洲建网并提供业务 ,作为其全球网络的一部分;④各国的一些有实力的大财团进入市场参与电信业务经营。   新兴运营商往往是以上不同类型主体共同组成的合资企业。    (2)运营商数量自2002年后开始减少   从中可以看出,1998~2001年是新运营商进入市场的高潮,数量增加了一倍还多(1 13%),2002年后固定业务运营商的数量开始下降。2002~2003年,获得许可/授权的公众 话音业务运营商减少了2%,而公众网络运营商减少了6%。究其原因,主要在于2001年后 网络泡沫破灭,全球经济放缓,骨干容量的投资已呈过度。运营商由于过渡并购和3G许 可证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造成新进入者离开市场以及原有运营商之间并购重组,都 使运营商数量有所减少。   6年来固定运营商的数量变化如图1所示。 [pic] 图1 欧盟获得许可/授权的固定业务运营商数量   (3)实际运营的运营商比例不高   运营商的数量只说明市场竞争的潜力,而不能说明实际的竞争程度。   实际到2003年8月,取得网络经营权的运营商有1484家,其中只有1/3实际在运营(5 07家,其中有一半是区域性运营商),而在国际长途网络方面上真正活跃的运营商只占获 得授权者总数的15%。网络运营商中有63%获得的是在区域范围内提供服务的经营许可, 而不是全国性许可。 表1 欧盟网络运营商数量发展及2002年实际运营的运营商数量 | |获得网络经营权的运营商数量 |2002年实际运营的运营商数量* | | |1998 |2002 |2003 |本地网络 |长途汇接 |国际连接 | |英国 |31 |区域62 |区域42 |25 |25 |25 | | | |全国227 |全国227 | | | | |德国 |7 |区域386 |区域442 |区域181 |l |1 | | | |全国27 |全国71 |全国12 |11 |9 | |法国 |8 |区域59 |区域23 |9 |10 |24 | | | |全国25 |全国16 |5 |11 |8 | |瑞典 |58 |200 |215 |66 |26 |9 | |芬兰 |8 |区域54 |区域57 |43 |3l |35 | | | |全国43 |全国43 |4 | | | |丹麦 |5 |17 |22 | |14 |14 | |比利时 |13 |49 |51 |20 |22 |18 | |爱尔兰 |1 |67 |57 |5 |16 |24 | |卢森堡 |1 |25 |8 |7 |7 |17 | |荷兰 |29 |43 |29 |10 |14 |13 | |奥地利 |16 |区域13 |区域18 |5 |7 |5 | | | |全国55 |全国55 |5 |12 |4 | |意大利 |4 |区域48 |区域49 |3 |24 |11 | | | |全国29 |全国28 | |21 |8 | |西班牙 |4 |区域32 |118 |15 |17 |3 | | | |全国112 | |7 |7 |1 | |葡萄牙 |3 |33 |35 |2 |3 |3 | |希腊 |1 |17 |15 |5 |6 |5 | |合计 |189 |1231 |1484 | |59 |44 | | | | | | |226 |193 |   取得话音业务经营权的1202家运营商中,只有不到一半(约500家)实际在运营。许多 新运营商虽然获得了在全国范围内提供各种业务的许可证,但在业务开展初期,只在大 城市向办公用户提供业务,经过一段时间发展后,仍局限于在少数地方向办公用户提供 业务。 表2 欧盟话音业务运营商数量发展及2003年实际运营的运营商数量 | |获得话音业务经营权的运营商数|2003年实际运营的运营商数量 | | |量 | | | |1998 | 2002 | 2003 |本地电话 |长途电话 | |英国 |3l |区域62 |区域42 |113 | | | |全国227 |全国166 | | |德国 |21 |区域116 |区域103 | 45 | 46 | | | |全国68 |全国87 | 26 | 46 | |法国 |24 |区域25 |区域21 | 4 | 4 | | | |全国45 |全国38 | 14 | 18 | |瑞典 |33 | 139 | 158 |53 | |芬兰 |22 |区域49 |区域34 | 43 |11 | | | |全国21 |全国26 | 4 | | |丹麦 |8 | 36 | 30 |30 | |比利时 |16 | 32 | 29 |21 | |爱尔兰 |1 | 46 | 29 |8 |12 | |卢森堡 |1 | 15 | 12 |9 | |荷兰 |29 | 65 | 80 |76 | |奥地利 |22 | 85 | 65 |27 | |意大利 |5 |区域39 |区域32 |11 | | | |全国85 |全国75 |42 | |西班牙 |3 |区域34 |区域28 | 13 | 13 | | | |全国72 |全国89 | 27 | 25 | |葡萄牙 |l | 28 | 26 |11 | |希腊 |l | 24 | 23 | 12 | 13 | |合计 |218 | 1231 | 1202 | | |   (4)市场份额掌握在少数运营商手中,市场集中度较高 [pic] 图2 2003年固定话音业务市场主要竞争者数量   从图2可见,大部分国家的固定话音业务市场上,主要竞争者(市场份额合计超过90 %)数量不超过4个,只有英国、瑞典等少数国家市场较为分散。   (5)传统运营商仍占据显著地位   由图3可知,传统运营商在本地电话市场仍保持强势地位,而在国内、国际长途等方 面市场份额损失相对较大,也反映了不同市场的进入难度。 [pic] 图3 传统运营商固定业务收入市场份额(欧盟总体)   (6)选择新兴运营商的用户比例仍然有限   欧盟采取了运营商预选、号码携带、本地环路非绑定等多种措施促进用户选择新兴 运营商来提供服务,但从比例上看,选择新运营商的用户仍然比较有限,如图4所示。 [pic] 图4 选择新运营商的用户所占百分比   2.移动通信市场   (1)受频率资源限制,移动运营商数量有限   各国2G运营商通常在3~4家,如图5所示。有部分国家引入了不建设网络、提供批发 的业务提供者,增加了竞争者数量。 [pic] 图5 各国2G许可证数量   3G方面,各国发放许可证数量通常在3~5张,其中有14张许可证发给了原先未经营 2G业务的新进入者,如图6所示。 [pic] 图6 各国3G许可证数量   (2)相对于固定业务,传统运营商的移动市场份额受到更大挑战   移动业务经营初期,传统运营商成为市场先入者。但随着市场开放与竞争的发展, 传统运营商的移动部门市场优势不断降低。目前欧盟大多数国家最大的移动运营商仍是 传统运营商的移动部门。2000年后,最大运营商的市场份额已降至50%以下,如图7所示 。 [pic] 图7 欧盟国家最大移动运营商的市场份额已降至50%以下   而在英国,原BT的移动部门(后脱离BT成为独立公司mm02)已经丧失了领先地位,被 竞争者所取代。   移动市场竞争格局,如图8所示。各国传统运营商移动部门的市场份额,如图9所示 。 [pic] 图8 移动市场竞争格局(不同类型运营商用户市场份额) [pic] 图9 各国传统运营商移动部门的市场份预 三、欧盟市场竞争发展的启示   欧盟在逐步推进市场竞争的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一些现象与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1)市场开放后,大量资本涌入电信市场,固定领域运营商数量不再受到限制,呈现大幅 增长,但6年来的实践证明,许多运营商在获得电信经营权后,并没有实际从事运营的能 力与条件,造成大量资源浪费,最后只能依靠并购重组;(2)电信的规模经济性决定了电 信业务市场仍然是集中度较高的市场,市场份额明显集中在少数几家主要竞争者手中; (3)不同业务领域具有不同的竞争程度。移动通信市场竞争性较强,而在固定本地市场, 尽管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来促进竞争,新兴运营商能够获得的市场份额仍然有限。   欧盟国家市场竞争的发展历程为我们做出了有益的启示。在其市场经济发展比较 成熟、制度规则相对完备的情况下,仍然暴露出市场过度进入的问题。而我国正处于深 化电信改革、促进市场开放竞争的关键阶段,法律制度有待完善,许多深层次矛盾有待 解决,必须准确把握电信市场竞争与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有步骤地开放市场,防止市场 出现混乱局面,造成资源的浪费。特别在当前要求基础业务运营商中国有资本占多数比 例的情况下,应加强引导,防止一哄而上进入市场,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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