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零供撕逼引发的血案

 作者:黄静    169

案情回放:

2017年7月,H卖场在南京新开门店,A商贸公司开始向H卖场供货,共计供货41万余元。

2018年1月初,H卖场在尚未结清货款的情况下关闭了A商贸公司向该超市的供货订单系统,显示A商贸公司尚有3万余元货款没有结清,而H卖场与A商贸公司账面显示欠款相差11万余元。

后A商贸公司反复要求对账H卖场方面均不予理睬,没办法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起诉到区人民法院,H卖场辩称A商贸公司在合作期间于供应链系统已经点击过对账了,而差额部分就是扣除的销售费用,既然同意对账结果就是认可了扣费,而A商贸公司认为这明显是H卖场利用了它的优势地位在和他们没有合同规定,没有谈判协商的情况下擅自扣款,A商贸为了结回货款不得不点击对账。

现在,区人民法院判决书下来了:

不支持H卖场超市的说法,对于已经点击对账部分扣除的费用应该返还给A商贸公司。

 

案例中的冲突点梳理

1、A商贸说没有合同,就是H卖场直接邀请他们过去谈判,然后签了几个表格,维护一下供应商资料,开通订单及对账系统,按系统订单送货就开始合作了。

2、A商贸说扣除的费用都是没有约定的,如系统维护费用,商品维护费用、主要是他们擅自做的店内促销。

3、A商贸说H卖场的进货、费用扣款、货款结算是绑定在订单及对账系统里的,点击同意对账,就表示认可所有费用了,不点就结不了款,强制绑定。

 

经过笔者多方了解,实际上的情况是:

H卖场与品牌厂商签了总部大合同,对账期、返点、费用、促销等做了约定,不过没有跟区域的经销商A商贸公司分签具体的合同。在具体合作过程中,H卖场门店默认总部合同条款来执行,费用据此产生,而A商贸公司因为没有签区域合同,也没有拿到总部大合同,根本就不清楚具体的合作条款,就一直在送货送货,到结账的时候才发现异常。

合同是此案的关键,A商贸公司因为不清楚合同细节而对经营产生了错误的判断,如果知道大合同的条款,盘算一下自己做不了,也就不会合作了,就没后面这档子事;而H卖场默认总部大合同没有分签区域具体的合同,不管是故意还是失误,都是不应该的,这也是其官司败诉的关键点。

 

各打五十大板

经销商的问题:

应该说很多经销商都是一样的,根子上就是不专业!

为了做生意,该有的规范都不管,连合同都不拿到手上,就忙着送货,然后问题一大堆。销售好利润高的时候可能还能掩盖很多问题,勉强撑得过去,一旦动销不良或者费用、货款出现异常的时候,立马掉链子。然后就大骂卖场不是东西,哀怨如祥林嫂,要继续合作就只能忍气吞声,不合作就撕破脸皮打官司。全世界都欠自己的,就忘了反思一下自己的责任呢? 连账期、费用、扣点明细都不知道,只晓得送货,生怕没有合作机会,做生意有风险,能不能不要这么上杆子?

没有了解的不要去碰,没有把握的不要去拿,跟卖场做生意,也要对卖场对流程对套路有个基本的认知嘛,不然这游戏怎么能愉快的玩下去呢?做卖场的专业度包含了太多的东西,别的且不说,就这个合作要有合同这一点来说,真是要把黑板敲破!做生意干买卖,是契约行为,要白纸黑字要立字为凭,做生意的第一天就要考虑到翻脸的可能,要做好准备,合同是对生意规则、责任义务的约定,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护身符,是生意推进的细节约定,账期是多少?结账有什么条件?税票有何要求?返利是几个点?返利的条件?费用明细是怎么样的?费用怎么扣缴?货款如何清算?等等,如果你没有合同,你怎么知道以上细节,你啥都没有,你怎么做生意的呀?不要说,卖场不给你合同,不给你就要去要!!找卖场要,找你的上游厂商总部要,不签你就要去签,如果卖场不肯跟你签合同,或者签了不肯返还给你,那就是没打算跟你好好做生意,居心不良,就算你勉强咬到口里也是一坨烂肉,不要也罢!真心想做生意的,自然会按规矩来。知道你不好糊弄的,也就明白对你,知道你专业也就不忽悠,商场嘛,不就是拼的智商,玩的脑子。说到底,做卖场是有门槛的,要玩,你就要有资本有专业,玩不起的,要么自然淘汰,要么耗个半死。

卖场的问题:

一个巴掌拍不响,撕逼双方都没有清白的。从这个案例里看,卖场的问题在于没有契约精神,对合作伙伴不诚信。卖场跟品牌厂商签了大合同,对账期、费用、返利等主要条款做了约定,理论上还要跟区域的经销商做个分签的动作,签一份经销商的合同,正式建立区域具体的合作供应关系,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为合作垫底基础。可是事实上,很多卖场总部合同之后,分区采购要么不提醒区域经销商来签分签合同,要么签了就压着,一堆鬼扯淡的理由不盖章不返还,企图模糊处理,人为制造不透明不对称,以此来忽悠控制经销商,这是诚信吗?这是契约精神吗?做生意,别把人当傻子,过得去,人家装傻不跟你较真,过不下去了,人就揭竿而起,傻都不装了,撕破脸皮谁都捞不着半分好。霸王条款,蒙混欺瞒,这不是20年前大卖场刚兴起时的不正之风吗?现在不是回归零售本质,和谐共进了吗?怎么还有这种视契约为空气的行为?是你穿越回去了,还是我们眼瞎了?

现在很多卖场一天到晚新业态新模式新金融,望得那么远,蹦得那么高,以为扒上“新零售”这个高大上的火车,就可以忘了自己是干什么的?忘了做零售的核心?诚信!契约!服务! 快步奔跑的时候,能不能还是经常看看脚下的土地,看看那些本该零售企业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下去的功课?前进不是以牺牲本质为代价的,奔跑不是不着调的凌波微步,空虚的跑就是飘,终归会摔倒。真心希望我们的零售企业即使在现在时髦的互联网背景之下,也要回归零售本质,不要那么浮躁,更要踏踏实实的干。

结语:

昔日的卖场王者大润发都低下高昂的头颅,谦卑的承认新时代的来临,积极植入互联网的基因,开始蜕变发展,还有哪家卖场敢说自己多牛叉,傍上金主爸爸又怎么样?

做零售就是要照顾好每个顾客,善待每个生意伙伴,做好每个服务细节,这个行业在任何时候都要接地气,不能太飘,要是飘得高就能干好零售,7-11不是上月球了?沃尔玛、亚马逊不是要进太阳系了?现在经济复苏,渠道多元,渠道的集中性被太多的力量分解了,天道酬勤,人在做天在看,无论是零售商还是供应商,只有用心把有价值的渠道和客户服务好,生意才会红红火火!


黄静
黄静 黄静,管理资源网专栏人物,十余年的专业采购工作经历,从国有大型零售企业到外资大卖场,先后担任采购课长、采购经理、采购总监、培训总监等职务,在现代零售行业拥有较为完整的从业经历。在零供关系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尤其对供应商关心的采购问题、谈判问题、费用问题、合同问题、各类冲突解决问题有较系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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