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实施手册
音像名称: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实施手册
作者:
出版公司: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
市场价格:698元
本站特价:349元
包含盘数:全三册
赠送积分:698 积分
产品介绍
为了有效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国务院第302号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自2001年4月21日开始施行。为了更好地贯彻《规定》,本手册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论述,包括如下内容: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工作重要文件;安全管理与监察;安全文化教育;安全工程技术;矿山安全管理;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 前言:
2001年4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吴邦国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切实做好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会上,吴邦国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突出重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吴邦国指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各类伤亡事故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特点。吴邦国指出,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首先是一些地区和单位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不够有力,特别是部分地区的一些县、乡政府以及监督管理部门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二是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薄弱,使一些私营和个体业主忽视安全生产,逃避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甚至要钱不要命;三是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一些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亟待修改完善;四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比较普遍,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五是一些省(区、市)特别是一些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亟待加强。
2001年4月28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吴邦国再次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吴邦国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务院统一部署,公安、交通、煤矿安全监察等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经贸委负责监督协调。各地区要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公安、交通、经贸、教育、监察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参加,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本地区整治的重点,精心组织实施,从严整治本地区的突出问题,务必取得实效;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级主管部门一定要严格执法,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的行为,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在专项整治中领导不力、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吴邦国强调,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地政府一把手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依照国务院即将公布施行的《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今后发生特大安全事故,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执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承担涉及安全生产经营审批和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也要对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为了有效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国务院第302号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自2001年4月21日开始施行。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大火灾事故,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其他特大安全事故。《规定》还特别指出,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
为了配合各级领导干部及中小学校校长更好地学习《规定》,我们组织编辑了这本手册,着重讲述了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教育与培训,收录了安全管理重要法规文件,以及安全事故,包括特别重大事故的预防及发生后的处理,各种安全工程技术,希望能够对于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对于领导干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些帮助。
限于时间仓促及编者水平,本手册错误及不妥之处在所难免,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编 者
2001年5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二部分 安全工作重要文件
第三部分 安全管理与监察
第四部分 安全文化教育
第五部分 安全工程技术
第六部分 矿山安全管理
第七部分 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
2001年4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吴邦国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切实做好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会上,吴邦国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突出重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吴邦国指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各类伤亡事故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特点。吴邦国指出,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首先是一些地区和单位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不够有力,特别是部分地区的一些县、乡政府以及监督管理部门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二是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薄弱,使一些私营和个体业主忽视安全生产,逃避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甚至要钱不要命;三是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一些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亟待修改完善;四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比较普遍,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五是一些省(区、市)特别是一些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亟待加强。
2001年4月28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吴邦国再次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吴邦国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务院统一部署,公安、交通、煤矿安全监察等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经贸委负责监督协调。各地区要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公安、交通、经贸、教育、监察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参加,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本地区整治的重点,精心组织实施,从严整治本地区的突出问题,务必取得实效;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级主管部门一定要严格执法,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的行为,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在专项整治中领导不力、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吴邦国强调,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地政府一把手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依照国务院即将公布施行的《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今后发生特大安全事故,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执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承担涉及安全生产经营审批和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也要对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为了有效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国务院第302号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自2001年4月21日开始施行。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大火灾事故,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其他特大安全事故。《规定》还特别指出,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
为了配合各级领导干部及中小学校校长更好地学习《规定》,我们组织编辑了这本手册,着重讲述了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教育与培训,收录了安全管理重要法规文件,以及安全事故,包括特别重大事故的预防及发生后的处理,各种安全工程技术,希望能够对于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对于领导干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些帮助。
限于时间仓促及编者水平,本手册错误及不妥之处在所难免,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编 者
2001年5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二部分 安全工作重要文件
第三部分 安全管理与监察
第四部分 安全文化教育
第五部分 安全工程技术
第六部分 矿山安全管理
第七部分 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
工具书,行业标准,制度规范,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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